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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, 1 January 2012

為「人」的宗教《新人間革命》第一卷《旭日》


「那個,我兒子上基督教的學校,就是謗法吧?可別處沒有合適的學校。」
「沒關係。你兒子上學不是為了信仰基督教,而是為了學習學問,那就毫無問題。」
山本伸一回答得很明快,那位婦女臉上露出如釋重負的神色。
「真的嗎?太好了!我一直擔心,向基督教的學校付錢,不是在供養謗法嗎。」
大概她在日本一再被告誡判別法的正邪之重要,所以讓兒子上基督教學校,深感痛心。
「向學校繳錢,那是學費,不同於對基督教的供養。在那裡求學受教,為此而支付報酬,不是理所當然的嗎?我們信心的根本是信奉日蓮大聖人所顯現的御本尊,向御本尊祈禱。祗要這一根本無誤,其他就不必拘泥。」
…………………
「我們的生活方式和文化,大都與宗教有些關聯。例如,星期日公司幾乎都休息,這就是由基督教把星期日作為安息日開始的。要是說星期日不上班就是謗法什麼的,那就沒法在社會生活了。還有音樂和繪畫,很多也受到宗教影響。鑑賞藝術,與信那個教是兩碼事。所以,這幅畫不能看,聽這個音樂就是謗法,不必有這類顧慮。如果由於信心,連藝術也不能鑑賞了,那就是否定人性。」
有為「人」的宗教,也有為「宗教」的宗教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為「宗教」的宗教陷入教條主義,在宗教的名義下束縛民眾,使之隸屬。其結果,人們的精神自由被剥奪,良知和人性被否定,與社會的隔絶也不斷加深。
日蓮大聖人的佛法是要使人性開花結果的為「人」的宗教。如果有宗教指導者嘴上說這種佛法,卻把藝術和文化斷定為「謗法」,那他就是在踐踏大聖人的精神,是邪惡的教條主義者。恐怕那類行為祗會是歪曲佛法、堵塞世界廣宣流布之路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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